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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集中公布了一批公安机关加强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以及打击危害候鸟资源安全犯罪的典型事例、案例。

一、上海崇明:以生态警务护航生态岛建设。上海市崇明区公安机关将警务工作与生态保护有机融合,持续深化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合作、行刑衔接、群防群治,构筑起生态环境立体保护屏障。在全区设立生态警长200余名,成立上海首家生态警务室,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瀛洲义警”群防群治,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牵头建设“崇启海融合警务工作站”,精准打击跨区域倾倒渣土、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清查整治、水域执法等警务协作常态化。针对岛内野生动物栖息地和候鸟迁徙通道,整合各方救助资源,探索建立野生动物保护联合巡逻执法机制,今年已救助游隼、苍鹰等野生动物120余只。

  最终,金安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某某、张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其实我心里知道这样操作不妥当,但是心存侥幸,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我诚恳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李某某在接受回访时感慨道。

  【执纪者说】不按照法规办事,却自作主张提高个人社保缴纳基数,多余部分交由单位买单,本质上是损公肥私。李、张二人在明知有规定的情况下,利用自以为“聪明”的操作手法,将个人法定义务转嫁至公账,既触碰纪法红线,更折射出责任意识、纪法观念的双重缺失,其行为已构成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纪律规矩,严守公私边界,要清醒认识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多占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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